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建设工程无争议价款结算审核报告编制工作指引》(济建发〔2026〕35号),明确落实无争议价款先行结算支付制度,避免以局部价款争议拖延整体结算与支付,防范工程款拖欠与欠薪风险。指引出台的依据链条相当清晰,包括《政府投资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通知》(建市规〔2026〕2号),以及山东省《关于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的意见》(鲁建建管字〔2025〕7号)等。这也说明,无争议价款先行支付已从省级意见走向市级操作细则。

核心机制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把争议剥出来,把无争议的先结掉。
指引明确,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承包双方因工程计量、计价等存在实质性争议,无法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整体结算审核的,应剥离争议部分,编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无争议部分)》,对无争议价款先行确认,并予以支付。
指引同时确立了五项基本原则,其中两条对发包方的约束最为直接。一条是分类界定、权责明晰,要求严格遵循争议价款最小化原则划定争议范围,严禁泛化、扩大争议影响范畴,清晰区分无争议价款与争议价款并逐项列明争议事项。另一条是应分尽分、应结尽结,明确规定不得因局部争议阻滞无争议价款的结算,发包人不得以审计或整体结算审核结果未出具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无争议部分工程价款。此外,指引还强调审核依据充分、真实准确,要求全过程留存佐证材料,确保结算价款真实准确、全程可追溯。同时满足发承包双方共同确认、资料手续合规齐全、审核依据完整有效的价款,可列入工程结算无争议价款。这句话反过来读同样成立,如果企业的结算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佐证材料缺失,本该属于无争议范围的价款就可能被划入争议部分,进入漫长审核,回款自然也就慢了下来。政策的红利是给“讲得清、拿得出”的企业准备的,而“讲得清、拿得出”的前提,正是日常的结算资料管理是否规范。
把这份指引放在更大的政策背景中看,脉络更为清楚。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6〕24号),明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账款限期支付,已竣工未结算的政府投资项目要尽快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并支付工程款;河南等地也出台了工程进度款不低于80%、结算审核最长6个月等规定。从国家到省、再到市,治理工程款拖欠的政策链条正在形成闭环,而济南这份指引,正是把“无争议部分先行支付”这一规则落到了可操作、可出具的审核报告层面。
对企业而言,政策之外还有自己的功课。
工程计量与计价的确认记录要留全,变更签证、验收资料、往来函件要归档到位,结算送审材料要一次备齐、规范成册,争议事项要能逐项说清、边界清晰。做到这些,企业在主张无争议价款先行支付时才有充分的依据支撑,在争议协商中也能占据更有利的位置。阳光智建帮助企业把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合同、计量、变更签证、验收与结算资料纳入统一数字化管理,过程资料随进度归集、完整留痕,结算材料规范整理、一键导出,争议事项与依据材料清晰可查,让企业在无争议价款先行支付的新制度下“资料齐全、手续完备、主张有据、回款顺畅”。同时,阳光智建持续推送全国及地方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新政策的专业解读,帮助企业第一时间掌握政策变化、提前做好结算与现金流安排。众多企业已借助阳光智建把结算基本功做在平时,让每一笔该拿的钱都拿得及时、拿得踏实。
政策把回款的门推开了一道缝,企业把资料备齐才能走进去。把计量算清楚、把资料做规范、把佐证留完整——这是济南这份指引,给建筑企业最实在的行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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