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发改委收到市民建议,呼吁整治部分评标专家为赚取评审费故意拖延评标时间的乱象,并提出将“按小时计费”改为按天或按投标家数收费。这一建议反映出市场对评标效率、评审成本的高度关注,初衷值得肯定,但将评标时长与“恶意牟利”简单挂钩、片面改变付费机制,存在明显片面性,也不利于维护招投标的公平与质量。
招投标是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评标质量直接关系项目安全、投资效益与市场公平。市民提出的“专家拖延时间赚评审费”,确实触及行业痛点,但我们必须先厘清一个核心问题:评标用时长短,不能直接等同于专家是否违规。评标绝非简单打分、走流程,而是一项严谨的专业工作:专家要逐项核查企业资质、业绩、技术方案、报价合理性,细致排查围标串标、异常报价、资料造假等风险,遇到复杂项目、争议条款还需集体合议、反复核验。用时偏久,往往是专家履职严谨、规避评审风险的体现;反之,过快完成评审,反而可能存在敷衍了事、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其次,当前评标现场已实现全程录音录像、全流程留痕监管,专家违规成本极高,刻意拖延牟利的空间极小。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开标、评标活动必须全程录音录像,资料同步存档备查,交易中心、纪检、行业监管部门多维度监督,任何异常行为都会被完整记录。按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专家一旦被认定恶意拖延、违规牟利,将面临罚款、禁止参与评标、取消专家资格等严厉处罚,情节严重还会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在高压监管下,评标专家极少会为少量评审费铤而走险,所谓 “刻意拖延” 很多时候是主观判断,缺乏客观依据。
更为关键的是,简单改为按天或按投标家数收费,漏洞更大、副作用更明显。一方面,按天收费会倒逼专家压缩评审时间、简化流程,为了“赶进度”放弃细致核查,直接降低评标质量,埋下项目质量隐患;另一方面,投标家数不等于评审难度,有的项目投标人多但资料规范,有的项目投标人少却异常复杂,按家数收费既不合理也不公平,还会催生新的行业矛盾。目前全国普遍采用的计时付费,本质是对专家高强度、高责任劳动的合理保障,也是兼顾效率与质量的成熟机制。
监管部门不简单以时长问责,正是尊重评标工作专业性的表现。整治乱象、提升效率,方向应是完善监管、细化标准、强化考核,而非一刀切改变付费规则。比如明确合理评标时长区间、健全专家履职评价体系、对恶意拖延行为精准认定与处罚、推广电子评标与智能辅助评审,这些举措比单纯改计费方式更有效、更可持续。
行业需要监督,更需要理性客观。我们支持整治评标违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但反对用片面认知简化专业问题。只有兼顾评标质量、专家合理权益与市场效率,才能真正守住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底线,让工程建设与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