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布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集中公示四类市场违法典型,其中企业使用虚假职称证书骗取中标一案直指行业人员资料造假顽疾,为省内所有建筑企业划定招投标合规底线。
一、伪造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参与项目投标
鲤城区某维修加固(一期)项目开展公开招标期间,福建某建设有限公司因自有人员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对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硬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拟派驻人员余某伪造的中级职称证书,试图以不实资质通过评标人员审核、提高自身中标几率。
但相关虚假材料很快在核查环节被监管部门查实,属地住建部门随即开展立案取证,完整留存投标文件、证书核验记录等全套证据。执法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认定该企业行为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二、企业与直接责任人同步追责
鲤城区住建局完成全部调查流程后,结合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 年版)》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实现企业主体与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双向追责,纠正行业内仅由企业承担违法后果的错误认知。
按照现行法规,投标人依靠伪造证件、虚假人员资料骗取中标,中标结果直接作废,企业需缴纳对应比例行政罚款,项目经办人、直接负责人也会单独处以个人罚款;若多次造假或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企业还将面临限制投标、信用扣分等惩戒,全部违法记录会录入建筑市场信用平台长期对外公示。
三、行业造假根源与全省数字化监管防控举措
该案件暴露出部分中小建企重项目承接、轻合规管理的经营短板,在持证人员储备不足时,妄图通过伪造职称证件规避人员配置标准,忽视省内招投标平台与职称核验系统、四库一平台数据互通的监管体系,低估多系统交叉比对甄别虚假资料的能力。
目前福建各地住建部门已全面落地投标资料数字化自动核验机制,评标环节可同步比对职称、社保、注册人员信息,项目完工后还会开展常态化随机抽查,证书、业绩、人员在岗信息均可线上验真,依靠虚假资料蒙混过关的操作空间持续收窄,人员造假行为已被纳入建筑市场专项整治核心查处内容。

四、监管释放明确信号,企业需落实事前合规自查
省住建厅对外通报本案,意在向全省施工、总承包企业传递从严打击招投标造假的治理导向,督促市场主体摒弃临时造证、拼凑人员投标的违规思路,建立稳定真实的技术人员储备与电子化人员台账,在投标前逐项核验拟派人员职称、社保、从业信息,从源头规避罚款、限制投标、信用降级等多重损失。
省内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事后抽查力度,常态化公开同类违法警示案例,同时压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初审责任,多方协同打造诚信规范、公平有序的工程招投标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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