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86369665
当前位置:资讯中心- 行业新闻 -新闻详情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在线调解,住建部"总对总"扩面

发布时间:2026-08-28

工程款拖欠、合同纠纷、结算争议——这些让建筑企业头疼的"扯皮事",正在迎来一条更快、更省的解纷通道。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与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在线调解机制扩面提质增效。通知明确,力争2027年底实现该机制在省级层面全覆盖。

"总对总"机制的核心,是让纠纷化解"少跑腿、快化解"。通知提出,北京、内蒙古、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6个试点地区要在化解物业服务、商品房买卖、商品房租赁、建设工程合同等纠纷的基础上,向城市建设管理、住房公积金等纠纷扩展;其他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同步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明确列入重点化解范围,意味着施工企业面对的合同争议、工程款纠纷,多了一条"先调解、后诉讼"的路径。

机制设计处处体现"为当事人着想"。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住建部门与人民法院将共同建立"总对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吸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物业服务专家等作为主要调解力量——"内行人解专业事",让工程领域的纠纷由懂行的人来调解;在对接流程上,人民法院委托调解后,调解组织须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接受委托,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成本上,对委托调解成功且不申请出具法律文书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收取诉讼费用。同时,通知专门强调防范虚假调解,对参与虚假调解的组织和调解员一经查实即退出名册,保障调解的公正规范。

更值得施工企业关注的是"源头治理"的导向。通知要求各地住建部门会同人民法院深入重点企业、基层一线开展法治宣传,帮助企业和群众提前识别、化解潜在法律风险,并推动将调解方式纳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示范文本。这意味着,今后新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调解条款将成为标准配置——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就要关注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

这则通知释放的信号,对建筑企业而言至少有两点启示:一是纠纷化解的成本在下降——工程款、合同纠纷不再只有"起诉打官司"一条路,在线调解响应快、成本低、专业性强,企业维权多了一个务实选项;二是纠纷预防的价值在上升——调解机制再便捷,也不如不发生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大量产生,往往源于合同条款约定不清、过程管理留痕不足、结算资料不完整——把合同签规范、把过程资料管完整、把履约痕迹留清楚,才是企业最根本的"解纷之道"。

事实上,合同纠纷与过程留痕,正是建筑企业合规管理的日常功课。项目从投标到竣工,合同文本、变更签证、计量支付、验收记录,每一个环节的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可溯,直接决定了纠纷发生时企业"有没有话说、拿不拿得出证据"。数字化工具的价值,正在于把这些过程资料规范归档、随取随用,让企业在调解、仲裁、诉讼的任何场景中都"材料齐全、应对从容"。

阳光智建专注建筑工程领域合规数字化服务,帮助建筑企业把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合同、业绩、人员、安全管理数据纳入统一数字化体系——工程资料规范归档、履约痕迹完整留痕、关键数据随时可查,让企业在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中始终"有据可依";同时持续推送全国及地方住建新政策、新机制的专业解读,帮助企业第一时间了解纠纷化解新渠道、合同示范文本新变化。众多建筑企业已借助阳光智建把过程管理做在平时,把纠纷风险化解在源头。

纠纷有渠道化解,风险靠平时防范。把合同签好、把过程管好、把资料留好——建筑企业行稳致远的底气,就藏在这些日常的合规细节里。




相关推荐
领路者(陕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领路者(陕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售前咨询 029-86369665
Copyright © 2025 领路者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4026984号-4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1113号
领路者(陕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扫一扫咨询微信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029-86369665

小程序
领路者(陕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