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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重组分立资质强化监管,原企业与承继企业需双达标

发布时间:2025-12-25

结合当前司法裁判导向与住建部最新监管要求,“企业重组分立时原企业与承继企业需同时符合资质标准” 的执行力度持续升级,成为打击 “倒卖资质” 的核心举措。这一要求并非 2026 年全新创设,而是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 2023 年住建部建市规〔2023〕3 号文(原称 “第 32 号文”)相关要求的刚性落地,叠加 2025 年 2 月四库一平台“动态核查”功能正式上线的数字化监管能力,彻底封堵了通过重组分立 “拆分资质”“倒卖资质” 的灰色路径。


领路者科技《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领路者科技将从政策依据、核定标准、违规后果与合规建议四方面展开详细解读:

一、政策依据:重组分立资质核定的法定要求

1. 核心法规支撑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 22 号)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这一规定奠定了 “重组分立需重新核资” 的基本原则,而 2023 年 9 月住建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 号)进一步细化要求:“企业因发生重组分立申请资质核定的,需对原企业和资质承继企业按资质标准进行考核”,2024-2025 年监管实践中逐步强化执行力度与处罚刚性,2026 年将形成常态化严管格局。

2. 监管核心变化:从 “单查承继方” 到 “双查双达标”

此前行业存在 “钻空子” 现象:部分企业通过重组分立,将原企业的核心人员、业绩资源集中至承继企业,原企业仅保留空壳资质,再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变相 “倒卖资质”。本次监管升级的核心突破在于:

l核定对象扩展为 “原企业 + 承继企业”,需同时满足资质标准;

l承继企业资质等级不得超原企业,原企业需保留核心资源,禁止空壳化;

l库一平台动态核查实现全维度穿透式监管,杜绝 “钻空子” 行为。

二、资质核定核心标准:原企业与承继企业需满足 3 大硬性条件

根据住建部资质标准及建市规〔2023〕3 号文要求,重组分立时双方需同时达标以下核心指标,四库一平台将通过动态核查功能进行全维度穿透式核查:

1. 人员指标:核心注册人员需 “双向匹配”

l双方均需具备资质标准要求的核心注册人员(建造师、造价师等),社保与注册单位一致

l核心人员 1 年内不得跨 2 家企业申报资质,退休返聘无效,不得同时任职于双方;

l承继企业需拥有独立团队,提供与原企业无劳动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新合同)。

2. 业绩指标:需为平台可查的合规业绩

l原企业需保留 A 级合规业绩,已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2023 年 12 月前竣工项目需在 2025 年 6 月前补录;

l承继企业承继业绩需提供业主确认函、合同变更协议等合法证明,不得超资质等级承继;

l禁止拆分原企业优质业绩至多个承继企业,空壳企业不得承继高等级资质与业绩。

3. 资产与技术装备:需具备独立运营能力

l双方净资产、注册资本需达标,资产独立核算,无抽逃、转移行为;

l涉及技术装备要求的资质(如起重设备安装),双方需分别具备,不得共享;

l需提供财务报表、资产分割协议等证明文件,确保分割合法合规。


违规后果:“倒卖资质”+“弄虚作假” 双重严惩


三、违规后果:“倒卖资质”+“弄虚作假” 双重严惩

结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 号)及住建部严打资质违法的监管导向,重组分立中的违规企业将面临 “倒卖资质” 与 “申报造假” 的双重处罚,后果远超以往:

1. 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分级处罚明确,1-3 年禁报

根据住建部官方规定,资质申报(含重组分立后的重新核定)中弄虚作假行为将按 “未取得资质” 和 “已骗取资质” 分两级处罚:

l一级处罚(未取得资质):企业在新申请、升级、增项或延续资质时,存在伪造材料、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予批准资质申请,且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

l二级处罚(已骗取资质):若通过弄虚作假成功取得资质,一经查实将依法撤销其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且自撤销之日起 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

l特殊情形:重组分立中若存在 “业绩造假”(如伪造业主确认函)、“人员造假”(如借用非本单位人员社保),将直接触发上述处罚,原企业与承继企业均会被追责。

2. 倒卖资质:黑名单 + 市场禁入

l若查实通过重组分立 “倒卖资质”(如原企业空壳化、承继企业无实际运营能力却获取高等级资质),将把双方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失信黑名单;

l原企业与承继企业均将被限制 1-3 年内不得申请任何资质许可事项,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将被限制投标资格;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不得办理资质升级、增项及重组分立等涉资质许可事项。

3. 资质撤销 + 联合惩戒

l已获取资质的承继企业,若后续被核查出重组分立时未达标或存在弄虚作假,将被撤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l情节严重的(如多次通过重组分立倒卖资质、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将降低原企业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

l违规信息将同步至税务、金融等部门,影响企业信贷、税务评级等经营活动。

四、合规操作建议:重组分立需做好 4 大核心动作

1. 提前开展资质自查

重组分立前,原企业与拟成立的承继企业需分别对照资质标准,自查人员、业绩、资产等指标是否达标:

l人员方面:确保核心注册人员到位、社保一致,避免依赖原企业人员;核查人员注册变更记录,避免 1 年内多次变更影响有效性;

l业绩方面:梳理可合法承继的业绩,确认平台录入状态,提前准备业主确认函、合同变更协议等证明文件;

l资产方面:完成资产分割与独立核算,确保净资产、技术装备等符合标准。

2. 规范提交核定材料

申请资质重新核定时,需提交完整的证明文件,包括:

l重组分立协议(明确资产、人员、业绩分割方案);

l原企业与承继企业的财务报表、资产审计报告;

l双方核心人员的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

l承继业绩的归属证明文件及四库一平台业绩查询截图;

l技术装备购置发票、产权证明等。


领路者科技总结:合规是重组分立的唯一路径


3. 避免 “空壳化” 操作

原企业在重组分立后,需保留与资质等级匹配的核心资源,不得将所有人员、资产、业绩全部转移至承继企业,导致自身成为无实际运营能力的空壳企业;若原企业不再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需按规定申请资质注销,而非通过分立变相倒卖。

4. 借助数字化工具辅助合规

利用四库一平台的 “资质自查” 功能,提前校验原企业与承继企业的人员、业绩数据是否符合标准;通过合规数字化管理系统,确保资产分割、人员配置等信息可追溯,避免因数据不一致被判定为违规。

领路者科技总结:合规是重组分立的唯一路径

当前资质监管的核心逻辑,是推动重组分立回归 “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 的本质,而非成为 “倒卖资质” 的工具。对于企业而言,需摒弃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建市规〔2023〕3 号文及资质标准要求,规范完成重组分立中的人员、资产、业绩分割,确保原企业与承继企业均具备独立运营的合规能力。随着四库一平台动态监管的持续强化,2026 年行业将彻底进入 “合规即生存” 的新阶段,只有合规操作才能避免处罚风险,实现企业的长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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